本大隊職掌違章建築查報拆除業務,未來工作重點將朝向提昇為民服務為宗旨,並加速完成以下工作推動為目標:
- 研訂「高雄市違章建築自治條例」藉以建立有效處理違章建築新機制,消弭違建於無形並導正市民守法新觀念共同維護市容景觀。
- 建構「違章建築電子化工程管理資訊系統」將違建處理大隊轉化成「快速電子化部隊」並整合應用查報、拆除管理系統縮短民眾洽公行政流程時效。
- 拆除違反公共安全、公共交通、公共衛生、市容景觀、妨礙都市計畫之違章建築,以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。
- 拆除本市重大型廣告物、競選看板及違反市容景觀之竹鷹架違建。
- 拆除本市高速公路兩側T霸廣告看板,以維市民行的安全。
- 拆除本市國公有土地違建以維市產,並美化環境增進市容觀瞻。
- 持續執行本市妨礙佔用市容景觀之人行道、騎樓地違建以利市民行的便利。
- 持續執行登革熱孳生源空屋違建,以維護環境衛生及市民健康。
- 拆除本市建築物防火間隔(巷)違建,以維公共安全並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。
- 加速擬定違章建築拆除收費自治條例,以使用者付費之處理原則向違建戶收取代執行費,以建全建築管理及都市計畫,在資訊普級全方位時代來臨,各層級公務員應成為學習型政府。不斷求新、求變並不斷學習以符合市民需求,本大隊職掌違章建築查報、拆除業務將加速提昇為民服務成效,藉研擬違章建築自治條例處理機制改善都市景觀。最終期許目標將以維護公共安全、公共交通、公共衛生及建全建築管理及活絡都市計畫為宗旨。